各市(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各生產廠家、經銷商、購機者:
近期農業農村部和省農業農村廳在抽檢過程中,發現部分縣(市、區)還在受理國三柴油機農機產品的補貼申請,農業農村部已經對我省發出了督查通報(農機政轉字〔2023〕第5號)。根據通報要求,現將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1日(含)起,我省已經停止受理2022年12月1日(含)后購買國三排放標準柴油機為動力的農機補貼申請,各地農機主管部門要立即停止受理。
二、各地立即開展自查,對本地已出現2022年12月1日(含)后購買,且已受理補貼申請的產品,即刻作清退處理。
三、各生產廠家需開展自查,對生產的產品,查明確屬國三產品的,要立即將產品信息在補貼系統內刪除。如發現有違規報補行為,要立即向我廳報告。
四、我省對2022年12月1日前購買國三排放標準柴油機為動力的農機補貼申請,可將補貼申請日期,放寬至2023年3月30日前。
五、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