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四個工作制度的通知》(贛農規計字〔2022〕39號)要求,我省新增部分機具實行“三合一”辦理,有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實施機具
列入我省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辦理范圍包括: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四輪乘坐式水稻有序拋秧機、油菜籽收獲機7個品目或檔次機具。
二、實施時間
前期已實行“三合一”辦理機具(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按本通知要求繼續執行。其他新增實行“三合一”辦理的機具自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1月30日為過渡期,2022年12月1日及以后生產并在我省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的列入“三合一”辦理范圍的機具必須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否則無法辦理補貼。我省將同步對“三合一”辦理機具實施“先用后補”,即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購機后可提出申請補貼,待機具的作業面積了累計達到20畝(含)后即可兌付補貼資金,“三合一”辦理操作方式流程說明詳見附件1。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生成補貼機具二維碼
1.生產企業注冊登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nj2wm.com,系統使用說明書詳見附件2)后,根據系統提示添加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出廠)編號等信息、發動機編號、發動機標定功率等信息,生成補貼機具二維碼標識。
2.機具二維碼標識應符合《農機購置補貼用二維碼 編碼規則》(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詳見附件3),使用金屬材質鉚接固定安裝于機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機掃描。二維碼標牌可以與原產品銘牌合二為一,也可以在原產品銘牌鄰接位置單獨鉚接固定。
3.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前,要通過二維碼系統配套的APP核驗工具(登錄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可下載),核查該二維碼是否能夠正常讀取,因二維碼信息不能正常被讀取而影響購機者補貼申請辦理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負責。
(二)安裝北斗定位終端
1.生產企業要在機具出廠前安裝北斗定位終端,滿足《農機購置補貼北斗定位終端硬件說明》(詳見附件4)要求,符合《農機購置補貼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協議 (V2.0.0)》(詳見附件5)等規定,確保數據能夠按要求直傳到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且傳輸數據信息的能力不能少于3年(自購機之日起計算)。
2.機具安裝北斗定位終端后,要在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中將北斗定位終端設備編號(IMEI號)與機具出廠編號進行綁定,實現“一機一碼一終端”。
3.生產企業或為生產企業提供北斗定位終端配套的企業,使用農機物聯網開發者平臺(http://dev-iot.dtwl360.com)對接通信協議,并在該平臺添加安裝的北斗定位終端,確保安裝在農機上的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對接成功。企業可在物聯網開發者平臺或二維碼配套APP上,查看機具軌跡數據是否上傳成功。因北斗終端未能按要求傳輸數據,影響購機者補貼申請辦理的,相應損失全部由生產企業負責。農機生產企業應確保二維碼、北斗定位終端符合相關要求,發現問題后及時整改到位,因其自身存在原因導致購機者補貼無法正常申請辦理的,將取消相關企業所有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